0=感觉缺失
1=感觉改变(受损或部分感知,包括感觉过敏)
2=正常或完整(与面颊部感觉类似)
NT=无法检查
轻触觉检查需要在患者闭眼或视觉遮挡的情况下,使用棉棒末端的细丝触碰皮肤,接触范围不超过1厘米。
针刺觉(锐/钝区分)常用打开的一次性安全别针的两端进行检查:尖端检查锐觉,圆端检查钝觉。在检查针刺觉时,检查者应确定患者可以准确可靠地区分每个关键点的锐性和钝性感觉。如存在可疑情况时,应以10次中8次正确为判定的准确标准,因这一标准可以将猜测的几率降低到5%以下[4]。无法区分锐性和钝性感觉者(包括触碰时无感觉者)为0分。
若锐/钝感知发生改变则为1分。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可靠地区分锐性和钝性感觉,但关键点的针刺程度不同于面部正常的针刺强度。其强度可以大于也可以小于面部感觉。
可以使用下列身体两侧的关键点来检查C2-S4/5的皮节感觉(见图1和折叠图中的图示)。
C2枕骨粗隆外侧至少1厘米(或耳后3厘米)
C3锁骨上窝(锁骨后方)且在锁骨中线上
C4肩锁关节的顶部
C5肘前窝的外侧(桡侧)(肘横纹近端)
C6拇指近节背侧皮肤
C7中指近节背侧皮肤
C8小指近节背侧皮肤
T1肘前窝的内侧(尺侧),肱骨内上髁近端
T2腋窝的顶部
T3第3肋间锁骨中线和第三肋间(IS),后者的判定方法是触诊胸前部,确定第三肋骨,其下即为相应的IS*。
T4锁骨中线第4肋间(乳线)
T5锁骨中线第5肋间(T4-T6的中点)
T6锁骨中线第6肋间(剑突水平)
T7锁骨中线第7肋间(T6-T8的中点)
T8锁骨中线第8肋间(T6-T10的中点)
T9锁骨中线第9肋间(在T8-T10的中点)
T10锁骨中线第10肋间(脐水平)
T11锁骨中线第11肋间(T10-T12的中点)
T12锁骨中线腹股沟韧带中点
L1T12与L2连线中点处
L2大腿前内侧,腹股沟韧带中点(T12)和股骨内侧髁连线中点处
L3膝上股骨内髁处
L4内踝
L5足背第3跖趾关节
S1足跟外侧
S2腘窝中点
S3坐骨结节或臀下皱襞
S4-5肛门1厘米范围内,皮肤粘膜交界处外侧(作为1个平面)
*确定T3的另一个方法是触诊胸骨柄,该处为第2肋骨水平。自该点向外可触及第2肋,远端为第3肋,其下即为第3肋间。
肛门深部压觉(DAP):DAP检查方法是检查者用食指对患者肛门直肠壁轻轻施压(该处由阴部神经S4/5的躯体感觉部分支配)。还可以使用拇指配合食指对肛门施加压力。感知的结果可以为存在或缺失(在记录表上填是或否)。该部分检查如发现肛门处任何可以重复感知的压觉即意味着患者为感觉不完全损伤。在S4-5有轻触觉或针刺觉者,DAP评估不是必须检查的项目,因患者已经可以判定为感觉不完全损伤。即便如此,仍应建议完成检查表上该部分项目的检查。肛门指诊必查的另一个原因是判定运动功能的保留(即肛门括约肌自主收缩)。
感觉检查:选择项目
在SCI感觉功能评估中,下列项目为可选项:关节运动觉和位置觉以及深部压觉/深部痛觉的感知。(注:可在检查表上的评注部分记录此项)。关节运动觉和位置觉的分级方法与感觉分级法相同(缺失、受损、正常)。0分(缺失)说明患者无法正确报告关节大幅运动时的关节运动情况。1分(受损)说明患者10次中有8次能够正确报告关节运动情况---但仅在关节大幅度运动情况下,而无法正确报告关节小幅度运动情况。2分(正常)说明患者10次中有8次能够正确报告关节运动情况,这其中包括关节大幅度运动和关节小幅度运动(运动大约为10°)。可检查的关节包括拇指指间关节、小指近端指间关节、腕关节、足大拇趾趾间关节、踝关节和膝关节。
对轻触觉和针刺觉检查为0分(缺失)患者的肢体可以进行深压觉检查(对腕、指、踝、趾的不同部位皮肤施加3-5秒稳定的压力)。因为这项检查主要用于轻触觉和针刺觉缺失的患者,因此以拇指或食指对患者下颌稳定施压获得的感觉为参照,将检查结果分为0分(缺失)或1分(存在)。
运动检查:必查项目
运动检查的必查部分通过检查10对肌节(C5-T1及L2-S1)对应的肌肉功能来完成。推荐每块肌肉的检查应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使用标准的仰卧位及标准的肌肉固定方法。体位及固定方法不当会导致其他肌肉代偿,并影响肌肉功能检查的准确性。
各肌肉的肌力均分为6级[1、6、7、9]。
0=完全瘫痪
1=可触及或可见肌收缩
2=主动活动,去重力状态下全关节范围(ROM)的活动
3=主动活动,对抗重力和肌肉特定体位的中等阻力情况下全关节范围的活动
4=在中度抗阻下进行全关节范围的主动活动
5=(正常)主动活动,对抗重力和肌肉特殊体位的最大阻力情况下全关节范围的活动
5*=(正常)主动活动,假定抑制因素(即疼痛、废用)不存在情况下,对抗重力和一定程度阻力情况下全关节范围的活动,即认为正常
NT=无法检查(即由于制动、导致无法分级的严重疼痛、截肢或关节活动度受限大于50%的关节挛缩等因素导致)
国际标准检查的肌力分级不使用正负评分法,也不推荐在比较不同机构的数据时使用该方法。
某些病例如因关节挛缩导致ROM受限大于正常值的50%,则肌力检查可以参照0-5分的分级方法,如ROM小于正常的50%,则应记录为“NT”。
应用上述肌力分级法检查的肌肉(双侧)如下。选择这些肌肉是因为它们与相应节段的神经支配相一致,至少接受2个脊髓节段的神经支配,每块肌肉都有其功能上的重要性,并且便于仰卧位检查。
C5-屈肘肌(肱二头肌、肱肌)
C6-伸腕肌(桡侧伸腕长和短肌)
C7-伸肘肌(肱三头肌)
C8-中指屈指肌(指深屈肌)
T1-小指外展肌(小指外展肌)
L2-屈髋肌(髂腰肌)
L3-伸膝肌(股四头肌)
L4-踝背伸肌(胫前肌)
L5–足拇长伸趾肌(足拇长伸肌)
S1-踝跖屈肌(腓肠肌和比目鱼肌)
在检查4或5级肌力时应使用特殊体位。0-3级肌力检查的详细情况请参照InSTP培训项目。
C5-屈肘90°,上肢置于身体一侧,前臂旋后
C6–充分伸腕
C7–肩内收、屈曲90°、无旋转,肘屈曲45°
C8–指关节近端固定于伸展位,指远端充分屈曲
T1–手指充分外展
L2–髋屈曲90°
L3–膝屈曲至15°
L4-踝充分背伸
L5–第一足趾充分伸展
S1–髋旋转中立位、屈/伸中立位、外展/内收中立位,膝充分伸展,踝充分跖屈
对脊柱不稳的患者,进行徒手肌力检查时要小心。对胸8以下怀疑急性创伤的患者髋主动或被动屈曲均应不超过90°,以降低对腰椎的后凸应力。检测时应保持等长收缩并单侧检查,这样对侧髋部就可以保持伸展位以稳定骨盆。
肛门自主收缩(VAC):肛门外括约肌(S2-4阴部神经的躯体运动部分支配)检查应在检查者手指能重复性感受到自主收缩的基础上,将结果分为存在和缺失(即检查表上记录为是或否)。给患者的指令应为“向阻止排便运动一样挤压我的手指”。若VAC存在,则患者为运动不完全损伤。要注意将VAC与反射性肛门收缩鉴别;若仅在Valsalva动作时出现收缩,则为反射性收缩,应记录为缺失。
运动检查:选择项目
脊髓损伤评定还可包括其他非关键肌的检查;如膈肌、三角肌、指伸肌、髋内收肌及腘绳肌。非关键肌检查结果可记录在检查表评注部分。虽然这些肌肉功能不用于确定运动平面或评分,但本版国际标准允许使用非关键肌功能来确定运动不完全损伤状态;AIS为B级还是C级(见后)。
感觉和运动评分/平面感觉平面:感觉平面为针刺觉和轻触觉的最低正常平面。该平面由一个2分的皮节确定。由C2开始,向下至轻触觉或针刺觉小于2分的皮节为止。位于其上且与该皮节最近的节段即为感觉平面。
因左右侧可能不同,感觉平面左右应分开确定。检查结果将产生4个感觉平面:R-针刺觉、R-轻触觉、L-针刺觉、L-轻触觉。所有平面中最高者为单个感觉平面。
若C2感觉异常,而面部感觉正常,则感觉平面为C1。若身体一侧C2至S4-5轻触觉和针刺觉均正常,则该侧感觉平面应记录为“INT”,即“完整”,而不是S5。
感觉评分必查部分身体两侧每个皮节的针刺觉和轻触觉评分相加即产生两个总分,针刺觉总分和轻触觉总分。每种状态的正常情况为2分,每侧28个关键点,则身体一侧针刺觉总分为56分,轻触觉总分为56分,二者共为分。若有任何关键点无法检查,则无法计算感觉评分。感觉评分反映感觉功能的量化改变。
运动平面:运动平面通过身体一侧10个关键肌的检查确定,肌力为3级及以上(仰卧位MMT)的最低关键肌即代表运动平面,前提是代表其上节段的关键肌功能正常(5级)。身体左右侧可以不同。二者中的最高者为单个运动平面。
运动平面确定的进一步考虑
每个节段的神经(根)支配一块以上的肌肉,,同样大多数肌肉按受1个以上的神经节段支配(常为2个节段,见图2)。因此,用1块肌肉或1组肌肉(即关键肌功能)代表1个脊神经节段支配旨在简化检查。我们可以理解某一块肌肉在丧失一个神经节段支配但仍有另一神经节段支配时肌力减弱。
按常规,如果1块肌肉肌力在3级以上,则该肌节的上一个肌节存在完整的神经支配。在确定运动平面时,相邻的上一个关键肌肌力必定是5级,因为预计这块肌肉受2个完整的神经节段支配。例如,C7支配的关键肌无任何活动,C6支配的肌肉肌力为3级,若C5支配的肌肉肌力为5级,那么,该侧的运动平面在C6。
检查者的判断依赖于确定其所检查的肌力低于正常(5级)的肌肉是否有完整的神经支配。许多因素可以抑制患者充分用力,如疼痛、体位、肌张力过高或废用等。
如果任何上述或其他因素妨碍了肌力检查,则该肌肉的肌力应被认为是无法检查(NT)。然而,如果这些因素不妨碍患者充分用力,检查者的最佳判断为排除这些因素后患者肌肉肌力为正常(仰卧位MMT为5级),那么,该肌肉肌力评级为5级*。
对于那些临床应用徒手肌力检查法无法检查的肌节,如C1—C4、T2—L1,及S2—S5,运动平面可参考感觉平面来确定。如果这些节段的感觉是正常的,其上的运动功能正常,则认为该节段的运动功能正常。举例如下:
例1:如感觉平面为C4,且C5无运动功能(或肌力小于3级),则运动平面为C4。
例2:如感觉平面为C4,且C5关键肌肌力大于等于3级,则运动平面为C5。因为C5关键肌肌力至少为3级,其上一节段运动功能正常:因C4感觉正常,假定存在C4关键肌,其运动功能应为正常。
例3:如感觉平面为C3,且C5关键肌肌力大于等于3级,则运动平面为C3。因为C4节段运动功能无法假定为正常(因C4皮节功能不正常),因此平面以上所有功能均正常这一条无法满足。
类似原则也适用于下肢,其中L2为第一个关键肌。只有在L1及以上节段感觉功能均正常时,L2才有可能成为运动平面。
例4:如果上肢关键肌功能均正常,感觉至T6均正常,则感觉平面和运动平面均为T6。
例5:如病例情况与#4类似,只是T1肌力为3或4级,而非5级,则T6仍为感觉平面,但运动平面为T1,因T6以上的肌肉功能不是都正常。
运动评分:运动检查结果分为两组成对肌节的运动功能:右侧和左侧。如检查插图所示,身体肌节的运动得分按上肢和下肢分别汇总得分。运动评分可反映运动功能的量化改变。每块肌肉的正常功能得分为5分。每个肢体有5个关键肌,因此每个肢体总分为25分,双上肢的总分为50分。每个下肢5个关键肌,情况相同,双下肢总分为50分。任何一块必查肌肉无法检查时即无法计算运动评分。
虽然既往将所有肢体得分总分计为分,但已不推荐将上下肢得分相加。运动评分检查的计量特征要求上肢10个关键肌功能和下肢10个关键肌功能应分开计算,总分各为50分[10]。
神经损伤平面(NLI):NLI是指具有正常感觉功能的皮节平面和肌肉力量能抗重力的肌节平面中的最低者,要求该平面以上的感觉和运动功能正常。
根据检查者对关键点和关键肌的检查结果,感觉和运动平面应左右侧分别确定。因此结果可能为四个独立的平面:右感觉平面、左感觉平面、右运动平面、左运动平面。单个NLI是指这四个平面中的最高者,在分类过程中使用此平面。如果感觉平面高于运动平面,则推荐上述平面分别记录,因为单个NLI会误导功能评估。
注:与SCI无关的神经学病变导致的无力也应在检查表上进行记录。如某患者T8骨折,伴左侧臂丛神经损伤,应说明左侧上肢感觉和运动障碍由臂丛神经损伤引起,而不是由SCI引起。这对于患者的正确分类很重要。
ASIA残损分级(AIS)
(修改自Frankl)[3、8、12、14]
损伤一般根据鞍区功能保留程度分为神经学“完全损伤”或“不完全损伤”。“鞍区保留”指查体发现最低段鞍区存在感觉或运动功能(即S4-5存在轻触觉或针刺觉,或存在DAP或存在肛门括约肌自主收缩)。鞍区保留消失(即最低骶段S4-5感觉和运动功能)即定义为完全损伤,而鞍区保留(即最低骶段S4-5感觉和/或运动功能)存在则定义为不完全损伤。
下列ASIA残损分级用于对残损程度进行分级:
A=完全损伤。鞍区S4-S5无任何感觉或运动功能保留。
B=不完全感觉损伤。神经平面以下包括鞍区S4-S5无运动但有感觉功能保留,且身体任何一侧平面以下无三个节段以上的运动功能保留。
C=不完全运动损伤。神经平面**以下有运动功能保留,且单个神经损伤平面以下超过一半的关键肌肌力小于3级(0-2级)。
D=不完全运动损伤。神经平面**以下有运动功能保留,且NLI以下至少有一半以上(一半或更多)的关键肌肌力大于或等于3级。
E=正常。使用ISNCSCI检查所有节段的感觉和运动功能均正常,且患者既往有神经功能障碍,则分级为E。既往无SCI者不能评为E级。
**如患者需要评为C或D级,即不完全运动损伤,则需要满足下列之一:(1)肛门括约肌自主收缩或(2)鞍区感觉保留,同时身体一侧运动平面以下有三个节段以上的运动功能保留。本标准允许根据运动平面以下非关键肌是否保留运动功能来确定运动损伤完全与否(确定AIS为B还是C)。
注:当根据平面以下运动功能保留的程度来区分AIS为B或C的时候,需要使用的平面为身体一侧的运动平面;而区分C级和D级的时候(根据肌力为3级或以上关键肌数量),使用的平面为单个神经平面。
部分保留带(ZPP)
ZPP仅用于完全损伤(AIS为A级),指感觉和运动平面以下保留部分神经支配的皮节和肌节。保留部分感觉或运动功能的节段即为相应的感觉或运动ZPP,且应按右侧和左侧以及感觉和运动分别记录。检查表上有指定位置记录这些情况,记录内容为单个节段(而非节段范围)。例如,右侧感觉平面为C5,从C6至C8有感觉保留,则检查表上右侧感觉ZPP应记录为“C8”。如果运动或感觉平面以下无部分支配的节段,则应将运动和感觉平面记录在检查表上ZPP部分。
注意记录ZPP时运动功能与感觉功能不一定一致,且运动平面以下记录为ZPP的肌肉运动应为主动收缩。某病例根据运动和感觉平面,得出NLI为T4,左侧感觉保留至T6皮节,则左侧感觉ZPP应记录为T6,但运动ZPP仍为T4。ZPP中不包括非关键肌。
对不完全损伤,ZPP不适用,因此在检查表上应记录“NA”。
临床综合征
不完全损伤综合征在既往版本的手册中已有描述,虽然这些综合征不是国际标准检查和AIS分类的一部分,但本版仍予以保留。
中央综合征
中央综合征是最常见的临床综合征,最常见于颈椎病患者发生过伸性损伤时(常见原因为摔伤);可伴或不伴骨折和脱位。临床表现为不完全损伤,上肢无力重于下肢。
Brown-Squard综合征
BrownSquard综合征(多见于刀刺伤)有代表性的情况为单纯的脊髓半切,导致同侧损伤平面以下本体感觉、运动觉和运动控制丧失,损伤水平所有感觉丧失,而对侧痛觉和温觉丧失。单纯脊髓半切导致的典型BrownSquard综合征少见,更常见的是临床表现出某些BrownSquard综合征和中央综合征的特点。有人将这种情况称为BrownSquard-附加综合征[11]。
前柱综合征
前柱综合征较少见,病史常见脊髓前三分之二血运减少或缺血。后柱功能保留,但皮质脊髓束和脊髓丘脑束功能受损。临床表现包括损伤平面及以下运动功能、痛觉和温觉功能丧失,而轻触觉和关节位置觉有所保留。
马尾综合征
马尾综合征涉及马尾的腰骶神经根,脊髓本身可能无损伤。神经根损伤为下运动神经元损伤,常导致下肢软瘫(肌肉受累情况取决于损伤平面)及肠道和膀胱无反射。感觉受损程度类似,且感觉功能可以消失或部分保留。骶反射即球海绵体反射和肛门反射消失(图3)。
圆锥综合征
圆锥综合征临床表现与马尾综合征类似,但损伤位置更高(L1和L2区域),常见于胸腰段骨折(图3)。根据损伤的平面不同,损伤类型可以同时具有上运动神经元损伤(脊髓损伤)和下运动神经元损伤(神经根损伤)的表现。某些临床病例与马尾综合征区分非常困难。圆锥高位损伤可能保留某些骶段反射(即球海绵体反射和肛门反射)。
来源:网络往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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