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交融的检察探索
——四地检察机关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办案故事
检察官和律师想到了一起
在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刘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你们给了我们娘儿俩生活的希望,现在心里豁亮多了,感谢检察官,也感谢律师的帮助。”近日,被相对不起诉的刘某对登门回访的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刘某是一位离异多年的中年母亲,独自带着女儿艰辛生活。今年春节期间,总觉着愧对孩子的她,为了给女儿改善伙食,先后三次到超市以夹带不结账的方式窃取荷兰豆、葡萄、五花肉等食品,价值90多元。今年8月,案件移送西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该案的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姚娅在提讯刘某后,陷入了沉思。
“是什么促使一个母亲铤而走险,盗窃的动机仅仅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偷一些食物吗?”姚娅想要一探究竟,查个彻底。她和同事来到了刘某娘儿俩租住的地方。这是远离市中心的一个老旧房屋,屋内设施简陋,但墙上贴满了孩子的奖状。
姚娅见到刘某的女儿,轻声问她:“在哪里上学,这些奖状都是你的吗?”刘某的女儿低头不语,但当姚娅和同事离开上车时,孩子追了出来,眼角噙着泪问道:“检察官,我妈妈……会被抓起来吗?我以后还能考大学吗?”此时,同样作为母亲的姚娅心里沉甸甸的,孩子含着泪花的眼神在她心里定了格。
后经调查核实,刘某一直以从事家*保洁打短工为生,收入来源不稳定,每月除去房租、孩子学杂费,以及一些生活必需支出以外,所剩无几、经济拮据。
“就该案多次实施盗窃的行为特点,直接提起公诉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但考虑到刘某的犯罪动机和情节,是否有起诉必要?”就在姚娅考量权衡时,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徐忠秋律师也在忙碌着。
徐律师在阅卷过程中也注意到这一问题,一方面对刘某释理说法,讲清其行为犯罪性质,劝其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赔偿;另一方面,向检察官提出了依法从轻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在充分考虑案件情况和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姚娅将该案上报西青区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经过会议审查,该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充分保障我们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让我能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有效开展工作,实现深度参与。就这起案件来说,检律一体共同推动办案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在价值得到了体现。”徐律师表示。
西青区检察院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联系妇联、社区等部门一起定期回访,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大制度,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以人民为中心是指引司法机关改革的初心和落脚点。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创新社会治理出新招、献实策,贡献“法治智慧”,体现“检察担当”,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落实作了大量探索和努力,切实发挥了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
深圳市检察院大胆探索在涉黑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功瓦解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之间的攻守同盟,收到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也为在实践中深入研究和拓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作出了有益探索。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陶强臧萌卢志坚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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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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