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的病因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由直接暴力引起的,另一类是由间接暴力引起的。直接暴力包括车祸、高处坠落、运动损伤,间接暴力包括挤压、骨折、畸形等。而直接与间接暴力的组合可以使脊髓严重受损,甚至发生不可逆的损害。例如交通事故中常见的车祸伤,当四肢或躯干遭受外力作用时,在脊髓内产生一种较高压力的状态,脊髓组织受压移位,脊髓受压造成神经功能障碍;骨折多为脊柱骨折,因骨与软组织的强大力量挤压脊柱使椎体结构破坏而发生骨折,脊髓组织受压移位变形造成神经功能障碍。脊柱疾病也可引起脊髓损伤,如肿瘤、结核、变性及肿瘤压迫等。
脊髓损伤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总体而言,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运动障碍:由脊髓损伤引起的脊髓损伤患者,因不能完成肢体运动功能,故一般无感觉异常和感觉丧失。
(二)感觉障碍:由于脊髓损伤对脊髓内的神经根造成了压迫,故常出现局部疼痛、麻木和感觉减退等症状。
一般在伤后3~5天内出现。部分患者表现为烧灼样痛。
(三)反射改变:部分患者因脊髓受压,在损伤平面以下出现各种反射异常的症状。
(四)括约肌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表现为膀胱、直肠功能障碍,严重时可出现尿失禁。
(五)感觉缺失和异常:由于脊髓损伤后运动神经元不能发挥作用,故可出现痛觉、温度觉、触觉的缺失;损伤平面以下皮肤和肌肉感觉完全丧失。
(六)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由于脊髓损伤导致脊神经根支配区域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皮肤、肌肉和关节疼痛,甚至是异常的运动反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