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眼神经损伤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医疗纠纷收外请专家费却未提供专家服务进行
TUhjnbcbe - 2023/6/10 20:58:00

原告入住被告x医院胸外科病房行“胸腔镜下纵膈肿物切除术”。医生建议手术,承诺从x市聘请专家,手术记录中没有x市刘专家的名字。术后患者声音低哑。年7月22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x医院没有该专家的身份、职称信息记载,专家也未能与原告或其家属见面,且也未在手术记录中未出现,应认定被告构成消费欺诈。判决,返还原告王某某外请专家费元,并赔偿原告王某某损失合计元。

医疗纠纷,外请专家,医疗过错,赔偿责任,消费欺诈

一.基本案情

被告x医院的病历记载:原告因6小时前无明显诱因下出现上腹疼痛,于年1月6日11时55分入住x医院肝胆胰脾外科,诊断为急性胰腺炎,次日又诊断出右上纵膈肿块。入院体格检查声音正常。经禁食水,抑酶抑酸,对症支持治疗。于1月16日转胸外科病房。

1月19日14时-15时30分行“胸腔镜下纵膈肿物切除术”。手术记录记载术者为张某某,麻醉方法为全麻插管,手术记录中没有x市刘专家的名字。医院在庭审中陈述气管插管是全麻状态代替患者的呼吸,是物理性接触原告喉部的唯一一次医疗行为。该院1月21日开始的病程记录里有“患者声音低哑”的记载,直到2月6日出院。

原告向本院提交的病历与被告x医院提交的病历相比较,从年1月6日至2月6日的病程记录没有,术前原告及其家属签字的风险告知、医患沟通记录、各种同意书及麻醉知情同意书均缺少。且病历中没有出现“刘专家”的名字。

二.医方观点

因原告报销医疗费,故复印的病历简单、不全,且只能复印客观病历,不能复印主观病历。原告声音嘶哑的风险已经在手术前告知原告,属于手术并发症。收取原告的外请专家费元认可。该专家为x医院刘专家,与我院合作近十年,由其主刀为原告实施手术。

由于时间紧,没有与原告及家属见面,我院有手术录像可以为证。手术记录中不记载该专家姓名为简化病历,非常符合病历制作规定。附院的诊断及原告自行委托的鉴定只是原告现在的损害后果,没有说与被告的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由原告举证。

患者在被告处的诊疗经过,在患者的诊疗过程中被告诊断明确,手术方案正确,按医疗常规操作,无违反之处,患者痊愈出院,故我院不应承担责任。

三.患方观点

年1月6日,原告到被告肝胆胰脾外科治疗急性胰腺炎,相应检查结果:发育正常、声音正常等。因查体内有“纵膈肿物”,医生建议手术,承诺从x市聘请专家,原告便同意手术,并交付了外请专家费。术后,原告说话无音,医生答复需恢复3到6个月。

原告出院8个月后仍有说话声嘶症状,原告到x医院检查出“右声带麻木”。经鉴定,原告被评定十级伤残。原告认为被告x医院隐匿伪造住院病历,医院医院给原告复印的病历多出51页,又比给原告复印的病历缺5页,相差56页。

特别是与原告喉部损失接触的静脉复合麻醉气管插管的客观病历没有给原告。手术次日的《医患沟通记录》属事后补签的伪造情形,被告未尽到医疗风险告知义务。被告收取原告外请专家费却未提供专家服务,属医疗欺诈行为。原告就赔偿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四.鉴定意见

耳鼻喉内窥镜检查报告:会厌抬举差,左声带运动可,右侧固定,闭合不严。被鉴定人王某某声音低沉、嘶哑,评定为十级伤残;其病历未记载喉返神经损伤及喉部损伤,故导致嘶哑具体病因无法认定。

五.律师意见

被告x医院出具的元外请专家的收据,该收据非正规收据,没有该专家的身份、职称信息记载,专家未与原告或其家属见面,手术记录中也未出现专家的名字,手术记录中的术者为张某某而非刘专家。

被告称这样记载“非常符合病历制作规定”,但未向法庭提交相关规定的证据。被告称专家亲自主刀为原告手术有录像资料,但亦未向法庭提交。应认定被告“外请刘专家亲自主刀为原告手术”的事实不成立,被告侵犯了原告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且构成消费欺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医院未举证,故其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x医院无法提供真实病历,导致无法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推定被告x医院具有过错,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法院判决

年7月22日法院判决,被告x医院返还原告王某某外请专家费元,并赔偿原告王某某残疾赔偿金元,精神抚慰金元,鉴定费元,交通费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营养费元,上述费用共计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1.医疗纠纷:未签署拒绝治疗知情同意书,相应的医疗风险由医方承担。2.专家辅助人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3.医疗纠纷诉讼:未尽风险防范义务患者死亡,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最高人民法院医疗案例12号:病历医疗风险。5.医疗纠纷:结肠癌手术时,应遵守诊疗规范,以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本文为真实司法裁判案例,仅供以案释法之学习交流。若有侵权之处烦请告知删除。文中隐去当事人名称、属地信息。插图无版权纠纷。

1
查看完整版本: 医疗纠纷收外请专家费却未提供专家服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