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是不可或缺的司法“末梢神经”。近年来,本溪15个人民法庭紧紧依靠地方*委领导,不断加强法庭规范化建设,承担起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促进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职责,推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挖掘自身优势
创建特色品牌
本溪中院始终坚持强基导向,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桓仁法院华来法庭——“人参产业法庭”田间地头化解纠纷
今年以来,本溪法院系统开展了“一庭一品”创建活动,全市6个所辖县、区的十五个基层人民法庭紧密结合辖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人文环境,挖掘自身优势,形成具有本庭特色的“工作优势品牌”。
“人参产业法庭”“冰葡萄产业法庭”“枫乡法庭”……各地人民法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区域特色,持续提升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工作水平,为辖区群众提供精准化、差异化的诉讼服务,为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工作贡献司法力量。
创新服务举措
落实司法为民
植根基层、面向乡村的人民法庭是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密切。各人民法庭在“一庭一品”创建进程中,坚持因地制宜,不断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明山法院卧龙法庭——“服务型法庭”开展巡回审判
明山法院卧龙法庭打造“服务型法庭”品牌建设,对于边远地区或纠纷集中地区,进行巡回办案、就地办案、就地审判,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公正便捷的司法服务;溪湖法院石桥子法庭“一站式”建设成果突出,建立可以庭审直播的科技法庭,设置自助立案一体机,通过信息化手段大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桓仁法院所辖4个法庭集中开展“服务零距离”活动,利用赶集日开启“普法赶集”,为广大农村群众和个体经营者讲解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各地法庭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辟涉“三农”案件“绿色通道”,优化“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使广大乡村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化解矛盾纠纷
服务社会治理
基层稳,天下安。人民法庭身处基层一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各基层法庭坚持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源源不断的司法助力。
▲本溪县法院田师付法庭干警到当事人家中回访
平山法院桥头法庭以“工业园区法庭”为特色,进一步加大服务辖区企业力度,加强涉重点项目案件审理,帮助企业更新公司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知识储备,切实为桥北工业园区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南芬法院下马塘法庭推出“温情调解”特色品牌,组织干警走进田间地头、农家庭院,提供“巡回式”调解,同为辖区山高路远、诉讼不便的人民群众提供矛盾纠纷“线上”化解服务;本溪县法院田师付法庭采取立案调解、送达调解、庭前调解、判前调解、判后和解等“闭环式”工作方式,形成一条龙调解服务,有力推动了基层矛盾化解工作。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本溪中院将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群众、定分止争、促进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策划:孟辉、崔明洁
文字:丁芊文
图片:崔征
编辑:谢楠
原标题:《本溪法院亮点工作回眸之八
一庭一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打通司法“末梢神经”》